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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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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2、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风险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最终实际达到的投资效益与估算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2023年以来,募投项目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主要产品硫酸钾及主要原材料氯化钾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基本一致且二者价差保持稳定,未对效益测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如果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产品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都有可能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财务风险

  1、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95%、11.41%和12.76%,境外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21%、13.65%和21.13%。未来,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目前信用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周转率较快,公司销售货款可及时收回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但随着销售规模及销售区域的不断扩大,公司可能需要利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以吸引新客户、保持老客户,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增加。如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支付能力下降,公司存在部分货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国家对铬盐系列产品及相关副产物的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审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等。如果上述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取得或达到相关要求而影响正常经营的风险,也会面临新投资项目或技改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三、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四)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已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投资风险。

  第四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09,016,166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公司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蔡再华,持有公司189,153,6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7.16%。蔡再华简介如下:

  蔡再华,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8年12月,任066基地配方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1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长、副厂长;1995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副厂长;2001年6月至2002年3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厂长;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冶钢集团黄石扬子江化工公司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振华化工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蔡再华外,发行人无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口径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为相关会计期间营业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2-00269号、大信审字[2023]第2-00396号和大信审字[2024]第2-0030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

  注1:持股比例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持股情况;

  注2:2022年12月30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旌达科技出售所持有的海烨建工100%股权;2022年3月15日,新华化工被民丰化工吸收合并后注销;2023年4月27日,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被全资子公司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注销;2023年4月11日,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11月22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网运通”)68%股份,湖北网运通自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12月1日,重庆民丰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注3:2023年9月13日,湖北华盛航运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2021、2022年度及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85号)。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根据财政部所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应变更使用新会计政策的情形,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53,277.55万元、398,140.77万元和424,926.65万元,资产规模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收益的增加稳步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2.14%、46.38%和42.25%,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57.86%、53.62%和57.7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比例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48,883.35万元、184,652.09万元和179,544.28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存货,上述五类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7.39%、95.98%和98.24%。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19,390.73万元、28,645.81万元和26,751.2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02%、15.51%和14.90%。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海关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信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0万元。2022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404.32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例为1.30%,占比较低。其中,2,000.00万元为购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已于2023年全额赎回;404.32万元为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361.89万元,包括:

  ①破产重整的债务人用于抵债的股票

  该股票系公司客户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债务重整,由正邦科技以其股票(*ST正邦,002157.SZ)8,696股以及现金10万元偿还公司对正邦科技的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底,*ST正邦的收盘价为2.68元/股,对应公允价值为2.33万元。

  ②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

  2023年,公司根据业务需求与银行签订了《跨境直贷融资合同》并获得港币授信额度。为有效对冲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截至2023年底,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的账面价值为22.33万元。

  ③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023年,公司赎回全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以及部分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有所降低。截至2023年末,公司所持有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的账面价值为337.24万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222.91万元、41,745.89万元和37,317.17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25%、22.61%和20.78%。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末,民丰化工尚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1.75%。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民丰化工的现金流较为紧张,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较为严格。2021年公司完成收购民丰化工后,合并报表的收入大幅增长,但由于当期民丰化工仍执行较为严格的收款政策,公司当年应收账款规模未同步增长,因此当年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2022年,随着民丰化工现金流情况逐步改善、公司从集团层面逐步统一销售及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回升至12.12%。2023年公司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下降至10.40%。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类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有减值迹象、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全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金额分别为670.19万元、902.25万元和902.25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04%、2.11%和2.35%,占比较低。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9.25%、99.39%和99.34%,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良好,总体质量较好。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金厦实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上海金都物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注2:2021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温州市隆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丽水市兴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市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4)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均系收到的客户结算货款的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整体规模较小。公司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列报,不计提坏账准备。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34,166.32万元、6,374.71万元和12,673.16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95%、3.45%和7.06%。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98.24%、97.47%和99.50%,预付款项账龄较短。公司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2021年子公司华宸置业预付1.11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铬铁矿的采购预付款所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宸置业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已正常转入存货科目核算,2021年末所预付的铬铁矿也已完成采购并正常用于生产,公司原材料库存处于正常水平。2023年底,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铬铁矿的采购预付款,导致2023年底的预付款项余额有所上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27.17万元、1,896.12万元和343.85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76%、1.03%和0.19%,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其中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向厦门首能原控股股东林明珠支付的收购保证金,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向黄石市西塞山区国资下属的黄石西塞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项目投资保证金。2023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83.57%、59.28%和51.88%,其中2021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2022年末,公司存在账龄为1-2年的往来款主要系原子公司海烨建工与发行人之间的往来款。截至报告期末,海烨建工已全额归还上述往来款及对应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7)存货

  1)存货账面价值及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6,272.38万元、61,584.44万元和64,276.56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08%、33.35%和35.80%,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原材料构成。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62.97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1%、0.00%和0.00%,其中2021年末的合同资产均由原子公司海烨建工的建设合同所形成。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海烨建工100%股权对外转让,因此2022年末、2023年末的合同资产为0。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916.90万元、1,990.75万元和2,094.64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9%、1.08%和1.17%,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

  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04,394.20万元、213,488.67万元和245,382.37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2.16%、75.48%和70.79%。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13,440.96万元、13,401.64万元和13,135.21万元,主要系公司依托在化工行业多年的行业积累而外延的产业投资,以及2021年收购民丰化工时民丰化工已有的对外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2月,公司通过子公司旌珵投资出资并持有青海华泽6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另一位有限合伙人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海循环基金”)持有青海华泽39.88%出资份额。2019年7月,青海华泽投资博鸿化工,公司将青海华泽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022年4月,旌珵投资收购青海循环基金所持有青海华泽全部出资份额。收购完成后,旌珵投资成为青海华泽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99.88%的出资份额。青海华泽纳入公司2022年、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博鸿化工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7,492.89万元、161,145.19万元和173,712.9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加,其中2021年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公司将民丰化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022年末、2023年末固定资产规模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2,039.61万元、8,358.30万元和17,245.77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9%、3.92%和7.03%,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主要为当年振华股份增加对“焙烧大改造”以及“全厂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入,以及子公司旌达科技“年产4.8万吨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投入增加,同时民丰化工“3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加大投入所致。2022年主要在建工程项目陆续转固,导致当年末在建工程金额有所降低。2023年,公司启动“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因此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有所增加。此外,“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中含铬芒硝利用线硫酸钾主要生产装置已经于2023年内投入试生产,公司将部分主要生产装置转入固定资产,因此该项目2023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减少。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15,577.50万元、17,625.63万元和22,852.77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2%、8.26%和9.32%,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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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1年初完成对民丰化工的收购,民丰化工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按评估值纳入合并报表,同时民丰化工原有稳定的客户关系经评估的价值为3,100万元,作为“无形资产-其他”核算。

  2022年,公司完成对厦门首能的合并,厦门首能的专利权按评估值1,996.11万元纳入合并报表,因此2022年末的专利权原值对应增加。2023年,公司完成对博凯医药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相关资产收购、子公司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新增购入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

  (5)商誉

  1)商誉形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6,341.01万元、7,090.10万元和6,961.89万元。公司商誉为先后收购民丰化工、厦门首能所产生,按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的组成及其形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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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以下步骤进行减值测试:

  ①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②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民丰化工主要从事的工业重铬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钾等铬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及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基于对该资产组经营状况以及其所面向的特定市场的预期,判断资产组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仍高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认为对其投资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厦门首能主要从事的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材料添加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及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截至2022年末,基于对该资产组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其所面向的特定市场的预期,判断资产组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仍高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认为对其投资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末,公司综合厦门首能2023年度的经营表现以及对其未来业绩情况的预期,按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厦门首能的可收回金额3,354.30万元,其低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3,605.69万元,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128.21万元。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装修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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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5,948.07万元、2,293.56万元和7,626.99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1%、1.07%和3.11%,主要为预付购房、设备款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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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公司启动“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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