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超
3月17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对聚氯乙烯(以下简称PVC)品种实施交割注册品牌制度,并修改、制定了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管理办法。同时公布了首批注册品牌和免检品牌。此举将使期市更贴近PVC现货贸易习惯,进一步增强期货价格代表性,促进品种活跃及市场功能发挥。
据通知,大商所此次修改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纤维板、聚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并根据业务规则,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交割注册品牌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将自V1604合约起施行。
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则,PVC交割品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交割注册品牌的商品,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交割注册品牌可以申请免检注册品牌。其中,注册品牌货物仍需通过检验后注册仓单;免检品牌货物入库时货主能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原件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后可免于质检。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则还就入库免检商品增设了争议检验程序、细化了出库货物争议解决相关制度安排等。
据悉,此次共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宜化牌聚氯乙烯等11家品牌成为注册品牌,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英力特牌聚氯乙烯等1家品牌成为免检品牌。今后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注册品牌和免检品牌。
据了解,2009年PVC合约上市交易,当时鉴于品种特性、现货市场发展状况等,PVC期货实行了推荐品牌制度,凡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货物均可交割。该交割制度保障了PVC可供交割量充足及实物交割顺畅进行。但近年来,一方面,PVC现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面临加速整合的局面。另一方面,PVC现货贸易品牌特性日益凸显,下游消费厂商在实际经营中多购入能保证其连续供应、产品质量稳定的市场主流品牌产品,以减少配方调整次数、降低成本,这一特点使现货市场PVC主流、非主流品牌之间存在着较大价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PVC期货价格的行业代表性。在这一情况下,有必要通过引入交割注册品牌制度来反映PVC现货贸易品牌特性,同时随着企业对期货市场认知水平持续提升,实行品牌交割制度也具备了相应条件。
大商所工业品部负责人表示,交割注册品牌制度核心在于其“准入”性质,即设置了PVC交割品的准入门槛,通过制度设计来保证选取的准入品牌是现货市场认可的主流品牌、能保证买方企业的连续生产供应,进而使期价重具行业代表性。同时,在制度设计上将准入资格与免检资格进行分离,即在成为交割注册品牌的基础上,部分符合条件的品牌才可以申请成为免检交割品牌,非免检交割品牌的产品仍需进行质量检验,这样既可确保品牌甄别风险可控,免检品牌也能简化仓单注册手续,降低交割成本。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PVC交割注册品牌制度实施后利于吸引市场认可度高的产品进入期市交割环节,降低下游买方对于交割品牌的不确定性的担心,并进一步降低交割成本,吸引生产主流品牌的卖方厂商参与期货市场管理经营风险,从而促进PVC期现价格的良性互动、增强期货价格代表性,有效提升PVC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