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5,641,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782,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85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6,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6,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杨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9,4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 1.02选举郑立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3选举赵国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4选举张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5选举叶建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6选举陈亦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邓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02选举蔡卫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03选举时大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姚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3.02选举叶雁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琰、叶雨宁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伟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杨伟(主任委员)、郑立成、时大方 审计委员会:蔡卫华(主任委员)、邓颖、叶建阳 提名委员会:时大方(主任委员)、蔡卫华、赵国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颖(主任委员)、时大方、张健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立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国权先生、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亦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益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婷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临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叶佳丽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通讯出席监事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叶佳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杨伟 非独立董事:杨伟、郑立成、赵国权、张健、叶建阳、陈亦霏 独立董事:邓颖、蔡卫华、时大方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蔡卫华先生于2023年12月受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24年1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志康先生、贺雷先生、郭旭升先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郑小军先生,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郑小军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郑小军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93,446股,通过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346股。 上述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公司在此对以上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叶佳丽 非职工代表监事:姚芳、叶雁卿 职工代表监事:叶佳丽 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余永年先生、郑小三先生、赵前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郑小三先生、赵前进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赵前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 上述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公司在此对以上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伟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叶佳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杨伟(主任委员)、郑立成、时大方 审计委员会:蔡卫华(主任委员)、邓颖、叶建阳 提名委员会:时大方(主任委员)、蔡卫华、赵国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颖(主任委员)、时大方、张健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具体如下: 总经理:郑立成先生 副总经理:赵国权先生、张健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亦霏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徐益曼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曾婷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亦霏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徐益曼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号码:0570-3376108 电子邮箱:zqb@qzjianwo.com 邮编:324000 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刘山一路1号证券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