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林倩
当前,越来越多的券商加入到做市商的队伍中,扩大做市业务覆盖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以期实现差异化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做市商制度功能,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拓宽做市券种范围,聚焦科技赋能,助力做市业务高质量发展。
业务发展空间广阔
做市商制度在国内资本市场已有多年实践,也是海外股票市场主流的报价制度。申万宏源证券新股策略分析师彭文玉表示,从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看,通过引入做市商、实施混合交易,有助于改善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促进市场定价功能发挥。在我国,做市商制度在股票期权、基金市场和新三板市场的多年运行经验,也为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提供很好的借鉴。
“做市业务正处于从机制完善到规模扩张的发展机遇期。”信达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舫朝表示,随着做市商制度持续推进,券商在债券、权益、衍生品、基金、公募REITs等市场的做市水平有望提升。境外市场经验表明,做市业务已成为头部投行重要的收入来源和加杠杆方向,其业务收入有助于平滑券商整体业绩波动。
以权益做市来看,王舫朝表示,2023年科创板、北交所的上市标的成交量分别为15.64万亿元和0.72万亿元,同比增长31.5%和271.5%。而科创板做市标的成交规模为9.52万亿元,占比为60.9%。2024年至2030年,假设科创板成交额增速介于15%至20%之间,北交所成交额增速介于20%和100%之间,那么科创板做市交易规模占做市标的成交规模的比例则为10%、北交所做市交易规模占做市标的成交规模的比例则为15%。基于此,他预计,2030年券商科创板和北交所做市业务收入分别为63.28亿元和48.68亿元。
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我国做市商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彭文玉表示,在全面注册制逐步走深走实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发挥做市商制度在提升流动性和交易效率方面的功能,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未来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就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来说,彭文玉建议,适度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促进做市商之间形成有效竞争。科创板做市商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对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因此,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适当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增加做市商数量,从而促进做市商之间的竞争,进一步提升做市效能。
“打开国内券商做市业务向上发展空间的主要驱动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标的证券的衍生市场发达,二是投资者群体丰富,三是做市业务制度完备。”王舫朝建议,关注用表能力较强、做市规模领先、机构业务布局领先的头部券商。
彭文玉还表示,做市商应协调好做市业务、自营业务和投行业务之间的关系,清晰划分做市与自营交易的界限、统筹考虑业务规模和底仓水平,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业务隔离制度,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