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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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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人民币600亿元。
  3、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的及时、足额到账,并及时取得相关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登记入账。同时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象等),应当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必要时由财务总监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每季度末内审部门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是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修订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原战略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智能”)采购锂电设备,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1,535万元。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尚水智能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尚水智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张敏先生及喻玲女士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92584P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6号华控赛格厂区屏椎主厂房201
  5、法定代表人:金旭东
  6、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2年8月31日
  8、经营范围: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9、股东及持股比例:
  ■
  注:上述表格数据若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10、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尚水智能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尚水智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尚水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尚水智能采购锂电设备;
  2、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1,535万元;
  3、付款方式: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
  4、其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尚水智能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尚水智能采购设备,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接连创下历史新高,为配套持续攀升的公司动力电池装机总量,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加锂电设备投入保障动力电池产能建设的顺利推进。尚水智能在锂电设备行业拥有长期的经验积累和一定领先技术优势。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动力电池产线建设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产能,有利于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积极的发展战略。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尚水智能(含与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60.33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根据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以下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1)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2)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包含水电煤气燃料动力);(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包含科技开发);(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140,501.24万元。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在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二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王传方先生、何志奇先生、周亚琳女士、李黔先生及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须于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注册资本6,2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苏康,经营范围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黄江锋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17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金林,经营范围为: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负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池材料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东城科技工业园同辉路,法定代表人为李俊锋,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是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日,注册资本3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2楼203室(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王仕帅,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9月30日,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061,727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17,092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42,844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84千元(未经审计)。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6号华控赛格厂区屏椎主厂房201,法定代表人为金旭东,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55,747.27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5,983.01千元,2022年1-12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396,535.78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0,218.68千元(经审计)。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六)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横坪公路3001、3007号,法定代表人为马川,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装配、销售和交付涵盖汽车整椅、座椅骨架、座椅发泡、座椅面套的汽车座椅产品及产品的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259,35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12,006千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117,993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94,989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均担任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91,529.387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港云,法定代表人为周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9月30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243,874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126,869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498,040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1,654千元(未经审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八)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法定代表人为周亚琳,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8,575,70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044,066千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36,17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47,119千元(未经审计)。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九)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18日,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截止2024年9月30日,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5,883,83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213,400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14,901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1,611千元(未经审计)。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之职,公司监事黄江锋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兼经理及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36,729.8573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鑫业路2号1幢504室,法定代表人为孟文君,经营范围为:汽车研发,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汽车事务代理;新能源技术、汽车技术的技术开发,动力电池的循环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承办会展;批发、零售: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29,613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9,218千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355千元(未经审计)。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执行副总裁何志奇先生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之职,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A2701,法定代表人杨冬生,经营范围为: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836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04千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339千元(未经审计)。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杨冬生先生担任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二)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31日,注册资本41,956.2824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2201,法定代表人周剑,经营范围为: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截止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84,875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43,963千元,2024年1-6月收入为人民币487,229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516,354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夏佐全先生担任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三)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871,281.8205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科技工业园F-59号,法定代表人孙立成,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9月30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50,709,644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5,438,658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877,129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72,956千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四)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云轨一号线花博园段(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李林,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7,410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4,732千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96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5,245千元(未经审计)。
  自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副总裁王传方先生曾担任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五)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25,965.52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4房、4505房,法定代表人吕向阳,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矿石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控制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止2024年9月30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288,727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325,345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3,758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2,771千元(未经审计)。
  (十六)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响洪甸路1750号,法定代表人吴庆隆,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二次充电动力电源正、负极材料(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是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告中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十七)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7日,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观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廖海涛,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9月30日,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98,45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77,586千元,2024年1-9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383,422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96千元(未经审计)。
  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2025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需要的座椅、锂盐产品、设备零部件及辅料等;
  (二)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融捷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将根据其主营业务向本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乘用车及商用车、汽车零部件、商用车动力电池、电池材料等在内的相关产品;
  (三)本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研发、售后、运营、人员支持、加工、物资租赁、信息及市场等相关服务;
  (四)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备改造、调试及维护、生产加工、维修等相关服务;
  (五)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良好的合作背景,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合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4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集团(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应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公司可能会不时地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相关业务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含)及以上(按2024年末数据,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就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227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尚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截止披露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
  ■
  (二)参股公司
  ■
  此外,为自2024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间新设或新增的参股公司预留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示的公司)外,公司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2024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间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差额补足(不限于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27亿元
  3、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集团涉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需对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机构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不限于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三)综上,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82,6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42%;公司对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7%;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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