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689,1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689,1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颀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颀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844,59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06,75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422,2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422,2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422,2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截至公告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4,214,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唐杰雄、唐杰邦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唐杰雄、唐杰邦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1.36%的股份,并通过控股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1.36%的股份,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4.0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唐杰雄、唐杰邦分别直接持有公司9.73%的股份,并通过控股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9.73%的股份,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29.19%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4,214,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合理布局区域产能、提高客户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ABCD房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张星明、李波

  项目协办人:崔原皓

  经办人员:陈书璜、关丁也、钟俊、乐云飞、许鹏鹏

  联系电话:0755-83239206、0755-25919073

  传真:0755-2395385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9、10、13、17 层

  负责人:颜克兵

  签字律师:杨霞、王肖东、于绍水

  联系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负责人:毛鞍宁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仰君

  联系电话:021-22282055、021-22284848

  传真:021-2228 0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负责人:毛鞍宁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仰君

  联系电话:021-22282055、021-22284848

  传真:021-2228 0000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