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系华菱钢铁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新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4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190,509,377股,占华菱钢铁总股本的17.2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华菱钢铁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华菱钢铁股票的计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于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钢集团”)、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钢集团”)合计发行1,190,509,377股股份,其中,向湖南钢铁集团发行406,693,685股股份,向涟钢集团发行738,949,194股股份,向衡钢集团发行44,866,498股股份。上述股份均为限售股,锁定期为新股上市首日至2023年8月11日。
2023年7月,湖南钢铁集团将涟钢集团持有的华菱钢铁200,000,000股限售股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集团”),划转后涟钢集团和湘钢集团分别持有华菱钢铁限售股538,949,194股和200,000,000股。湘钢集团承继涟钢集团的股份限售承诺,锁定至2023年8月11日。
目前,前述限售股锁定期已满,现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湖南钢铁集团、涟钢集团、衡钢集团和湘钢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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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涟钢集团、衡钢集团、湘钢集团做出的所有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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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承诺函中所涉股份锁定期起始日的描述“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本次重组完成后”具体均指“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20年2月11日”。
(二)关于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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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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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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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钢铁集团、涟钢集团、衡钢集团、湘钢集团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4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90,509,377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0.82%,占公司总股本的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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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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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其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分别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华菱钢铁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董事会出具的《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