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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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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
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5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

  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数量为39,794,000份,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本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397,940,000股。

  2、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12月20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公司的总股本为6,213,247,669股。在不考虑2022年12月20日后新增可转债转股的情况下,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A股股票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6,611,187,669股。

  3、GDR发行价格:每份18.05美元;GDR证券全称: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上市代码:DFSH。

  4、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为2022年12月28日。

  5、本次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为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

  6、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预计为自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拟于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外部审批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9)。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的附条件批准并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以及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和数量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39,794,000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合计代表397,940,000股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2、本次发行的价格

  公司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GDR18.05美元。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18亿美元。

  4、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UBS AG(瑞士银行)、CLSA Limited(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及Huatai Financial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ABC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农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按承诺参与本次发行。

  (四)本次发行的GDR的上市地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GDR将于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本次发行的 GDR 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

  1、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GDR上市后,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具体而言:

  (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买入A股股票并交付给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GDR并交付给投资者。由此生成的GDR可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GDR,存托人将该等GDR代表的A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A股股票,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投资者。

  2、跨境转换的相关限制

  (1)期限限制: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2)数量上限: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及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6,213,247,669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2022年12月20日后新增可转债转股的情况下,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6,611,187,669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1、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及12月23日出具的的A股登记股东名册排列。

  2、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花旗银行)为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其中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2,768,225,540股公司A股股票之外,还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持有5,540,000份GDR(代表55,400,000股公司A股股票)以及通过收益互换合约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2,770,000份GDR(代表27,700,000股公司A股股票)的收益权,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持有19,390,000份GDR(代表193,900,000股公司A股股票)。

  4、上表出现的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GDR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持有人为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花旗银行)。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数量为397,940,000股,将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11,187,669股(不考虑2022年12月20日后新增可转债转股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四、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可以兑回的GDR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397,940,00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相应调整。此外,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有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5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13.46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13.41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8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盛虹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4.20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20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14.10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5月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3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7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由13.38元/股调整为13.4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2022年1月24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2-020、2022-084、2022-099)。

  四、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一)股份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公司本次发行39,794,0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总额为397,940,000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GDR 18.05美元,折合人民币每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12.57元(按定价日当日,即2022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公司已就本次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将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截至2022年12月20日的股本情况,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213,247,669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611,187,669股(不考虑2022年12月20日后新增可转债转股的情况)。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为:P1=(P0+A×k)÷(1+k)。以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213,247,669股(截至2022年12月20日)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为调整前转股价13.46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折合人民币12.57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64047(即:397,940,000股÷6,213,247,669股)。

  P1=(13.46+12.57×0.064047)÷(1+0.064047)=13.41元/股。

  本次“盛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8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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