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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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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凌云路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9,554,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2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05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503,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08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3%;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3%;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13,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07%;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41,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426%;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2%;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3%;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393,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70%;反对2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弃权7,9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20,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122%;反对2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1%;弃权7,9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4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9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9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6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73,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87%;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10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73%;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11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73,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87%;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10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73%;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73,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87%;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10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73%;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4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0,031,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56%;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8,0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3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56%;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8,0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14%。

  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6,005,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11%;反对5,590,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6%;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533,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987%;反对5,590,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17%;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二十二)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281,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8,808,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909%。

  2、选举周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197,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8,72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679%。

  3、选举叶依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57,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40%。

  4、选举林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89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18,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867%。

  5、选举冯德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891,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18,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867%。

  (二十三)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GENHONG CHENG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7,875,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6,402,9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451%。

  2、选举雷新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82,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10,1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209%。

  3、选举刘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1,39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924,9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3302%。

  (二十四)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许国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8,51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7,039,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802%。

  2、选举张连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82,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10,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史山山律师、陈崇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减资的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不合格,不符合本次解禁条件。公司决定回购2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以及回购1名员工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解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上述3人合计回购注销28,50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名离职人员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6元/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本次解禁条件,回购价格为6.66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

  2、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合计回购30,000股,回购价格6.66元/股。

  3、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合计121,500股,回购价格6.66元/股。

  4、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2)由于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将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33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884,750股,其中(1)因离职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而回购已授予未解禁人员3人,均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1,000股;(2)因业绩未达标回购已授予未解禁人员230人(首次授予173人,预留授予57人),回购股数合计7,863,750股(其中首次授予6,077,250股,预留授予1,786,500股)。回购注销3名离职员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1,000股的价格为6.66元/股,因公司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7,863,750股,回购价格为初始认购价格6.66元/股,加上人民银行3年期同期存款利率2.75%的利息之和,即每股7.21元/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8,064,75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8,064,75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8,064,750元,即公司总股本自1,234,089,577股调整至1,226,024,827股,注册资本由1,234,089,577元调整至1,226,024,827元。

  上述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5日、2021年11月19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4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人通知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路,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6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4、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5、联系电话:0551-62672019、62652019

  6、指定传真:0551-66100530

  7、邮政编码:231200

  8、电子邮箱:xz@yifanyy.com,lilei@yifanyy.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当天以口头的方式发出,于2022年5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程先锋先生、林行先生、GENHONG CHENG先生、雷新途先生、刘洪泉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程先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程先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主任:程先锋,委员:周本余、GENHONG CHENG、刘洪泉、雷新途。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主任:雷新途,委员:周本余、刘洪泉。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主任:刘洪泉,委员:程先锋、GENHONG CHENG。

  4、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主任:GENHONG CHENG,委员:程先锋、雷新途。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程先锋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德崎先生、林行先生、李锡明先生、耿雨红女士、王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喻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冯德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李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霍春艳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附件简历:

  程先锋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15年6月至今任安徽医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Evive Biotech Ltd.,董事长,2016年10月至今任亿帆国际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亿帆医药(美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NovoTek Pharmaceuticals Limited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亿帆医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亿一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其个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21,196,307股,是现任董事周本余先生配偶的哥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本余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汉族,会计师。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审计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亿帆优胜美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程先锋先生妹妹的配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GENHONG CHENG先生,美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90年在美国纽约Albert Einstein医学院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后曾分别在美国洛克菲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导师为诺贝尔奖获得者David Baltimore。1996年至今任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从事感染,免疫,癌症和代谢等多学科的研究,并先后获得包括美国白血病与淋巴癌学会颁发的斯托尔曼奖等多项科学成就奖,现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微生物与免疫遗传学系终身教授。2011年至今兼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兼职教授,负责创建中国医学科学院系统医学研究所,并担任研究所首届所长。2012年被选为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会士,2019年被选为美国微生物学院(ASM)院士。荣获并领导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等多个研究机构的20多项研究基金,在国际著名杂志发表论文250余篇,其中大篇幅分别发表在学术地位最高级的《Nature》和《Science》等杂志上。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雷新途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05月出生,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在浙江工业大学任教授、会计系主任、会计学研究所所长。2016年8月至今任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洪泉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江苏省人大代表。2020年11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江苏中贸发无锡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凯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2月至今任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席执行官。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德崎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2月至今任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至今任Evive Biotech Ltd.,董事,2016年10月任宁波保税区亿帆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鑫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亿帆医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欧芬迈迪(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持有公司股票1,105,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林行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5月出生,汉族,2010年毕业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任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鑫富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杭州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亿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持有公司股票1,17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锡明先生,美国国籍,1961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1995年毕业于瑞典卡罗琳斯卡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创新(研发)事业部总经理,并兼任子公司Evive Biotech Ltd.首席执行官及首席医学官。曾在中美多家医药企业包括礼来公司,拜耳美国研究中心,法玛西亚,罗氏公司,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工作超过25年,在上述公司中,曾担任首席医学官,兼职首席执行官,医学临床研究部门副总裁等高级职务,积累了丰富的全球药物研发工作经验。曾领导了多个新药项目的开发工作,在中美获得了3个新药的上市批件,另有2个新药的上市申报资料正在FDA的审核中。其在新药研究策略、临床开发计划、试验方案设计、临床项目管理、试验基地监管、CRO管理、专家咨询和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中美领导了多个分公司和研究中心的筹建,建立和完善了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合规体系,带领团队完成了1亿美元的融资,并参与了IPO路演和准备工作。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耿雨红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1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大分子事业部总经理、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公司副总裁、研发总监。一直致力于生物药的研发工作,成功搭建了原核表达系统和真核表达系统平台,曾领导了多个生物药项目的开发工作,获得了2个生物药产品的上市批件,完成2个已上市产品的重大技术变更和1个产品临床试验,3个产品进入临床阶段。其作为职务发明人申请专利2项,其中1项PCT专利申报获得包括美国、加拿大等10个国家授权。具有丰富的生物制品研发经验,尤其擅长大分子研发的全过程管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杰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迪赛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ICC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在其曾任职的中、美、欧多家药企中,一直从事与国内药企原料药和制剂的国际化工作,对欧美及国际市场的特点和相关准入策略有着深刻了解和经验,曾主导策划和实施了多个药企的国际化战略,并取得了开拓性的成果,尤其擅长原料药的国际化。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喻海霞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1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杭州鑫富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经理。

  持有公司股票1,08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蕾女士,中国国籍,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事务助理。

  持有公司股票2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霍春艳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中药事业部财务总监,曾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医药销售部财务总监。

  持有公司股票6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总监,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当天以口头的方式发出,于2022年5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为张连春女士、汪军先生。会议由监事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许国汉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任期三年(即2022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7日

  许国汉先生

  中国国籍,1967年6月出生,汉族。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销售事业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总监,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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