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26一08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一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和第9.4.3条的规定,公司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风险提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被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一一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018号公告。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高度重视,在已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核心风险因素基础上,切实有效落实相关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1、督促相关主体采取措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追索预付款项。公司下属子公司一一中辉金属(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辉金属”)就与北京中冶中矿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中矿”)买卖合同纠纷事项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被告中冶中矿向原告中辉金属退还货款18700000元并支付利息;中冶中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二审已审结,经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中冶中矿将分四期归还中辉金属全部货款及相应利息。2026年6月30日,中辉天津收到中冶中矿支付的第一笔本金及相应利息。2026年7月30日,中辉天津未收到中冶中矿支付的第二笔本金及相应利息,中辉天津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6年9月30日,中辉天津收到中冶中矿支付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共计100万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6-043、047、054、066、079号公告。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对预付货款进行追索,并按照公司制度及时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公司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内控风险,提高规范运作能力。优化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内部问题,解决问题,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4、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培训与考核联动,关键岗位施行考核合格后上岗,切实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公司防范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长效机制,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承诺,加强公司反舞弊体系建设与宣导。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内控流程管理,特别是针对合同审批、对外付款等事项,从业务部门源头抓起,并加强复核与内部监督,多维度防止公司资金被违规使用。 6、组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 7、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完善和加强公司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异常事项发生时,及时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履行报告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风险警示和信息披露要求说明如下: (1)根据规则第 9.8.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2)根据规则第 9.4.3 条第(六)项“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规则第 9.4.1 条的规定,若公司存在“连续 2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26一08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至11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cjd600678@scjd.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6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赵质斌先生; 董事、总经理:牛欧洲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毕喆先生; 独立董事:石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至11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cjd600678@scjd.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33-6179595 邮箱:scjd600678@scj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