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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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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中欧预见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0185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1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11月14日。若截至2026年11月1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提示事项
  1、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0月16日发布的《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26年10月16日(含)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仍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
  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6年11月14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自2026年11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中欧盛裕多元配置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中欧盛裕多元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29076,C类基金代码:029077)原定募集期限为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
  根据《中欧盛裕多元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调整为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止。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间。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通过本公司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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