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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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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3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11日,经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申请,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5破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5)。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加增至1,603,071,367股。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515,385,607股用于按前述方案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其余433,370,916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汉马科技及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五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划转情况 2025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94,301,890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5.88%。 2025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45,663,131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69,804,450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4.35%。 2025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5,953,605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32,740,848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6),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23,963,600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2026年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涉及的股份划转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2,019,594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 公司于近日向法院申请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2,454,0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向相应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剩余股份62,483,651股。 截至目前,公司转增股票中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财务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的515,385,607股股票,已全部划转至相应主体名下;公司转增股票中433,370,916股股票用于向债权人分配以清偿债务,已划转370,887,265股股票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 三、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3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及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拟以现金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索达”)进行增资同时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100%股权以48,500万元转让给浙江龙砺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砺”),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浙江龙砺仅支付保证金3,0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42,500万元未按期于2026年6月20日前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已超过30日。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华菱汽车已向浙江龙砺发出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通知,合同已解除,已收取的保证金3,000万元予以全额没收。 ●上海索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解除不会对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最终损益影响以年度审计为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及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华菱汽车以现金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进行增资同时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100%股权以48,500万元转让给浙江龙砺,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已于2026年3月17日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达增资57,500万元,增资款已主要用于清偿与华菱汽车(包括上市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浙江龙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华菱汽车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浙江龙砺受其股东方委托支付的人民币1,000万元意向金转为此次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应于2026年6月20日之前支付至人民币45,500万元(含保证金3,000万元);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尾款人民币3,000万元。 浙江龙砺已于2026年2月14日完成向华菱汽车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因外部融资原因,浙江龙砺并未向华菱汽车支付2026年6月20日前到期的剩余股权转让款4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龙砺仍未支付上述剩余股权转让款42,500万元,逾期付款已超过30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浙江龙砺逾期支付交易对价超过30日(含30日)的,华菱汽车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没收浙江龙砺已支付的保证金。据此,华菱汽车已向浙江龙砺发出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通知,《股权转让合同》已解除。 三、解除合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华菱汽车已收取浙江龙砺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将予以全额没收。该笔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2、根据合同约定,浙江龙砺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华菱汽车支付违约金。公司将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保留向浙江龙砺追究违约责任、追索违约金及其他相关权利。 3、本次《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上海索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本次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索达股权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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