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股份情况: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阳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野风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源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市野风控股有限公司及浙江野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风创投”)基于《关于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修订稿)》(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在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约定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购买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 本次增持触及权益变动,公司已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0)。 ● 本次增持未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为本次增持前数据。 二、增持股份情况 ■ ■ ■ ■ 注:野风创投本次预缴的相关税费于明年汇算清缴时可能会发生退税,根据野风创投出具的承诺,如届时收到相关退税款,野风创投将于明年汇算清缴后且不晚于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实际收到的退税款补充买入公司股票并与质权人签署《股票质押协议》,且于《股票质押协议》签署当日与质权人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如野风创投违反上述承诺,视为违反《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公司有权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相关约定向野风创投及连带责任承担方(如有)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系各方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的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协议约定的增持义务已履行完毕。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