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2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冯庆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关联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6西安丰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议案4涉及特别决议,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2、3、5、6、7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瑞泉、陈思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