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职工董事、财务负责人林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职工董事林明先生现场出席,董事长季昕华先生、董事王凯先生、董事曹宇先生、董事黄国滨先生、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独立董事谭晓生先生、独立董事佟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陈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本次会议议案 1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印 曹丽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