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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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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三木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6-6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朱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08,42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0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108,42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8人,代表股份8,46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17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相关决议: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50,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21%;反对6,4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00%;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38%;反对6,4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616%;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6%。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陈璐新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7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传票,将于2026年7月9日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9,481,104元(含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诉讼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将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和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5月2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闽0622民初1763号传票,福建云霄圣城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霄圣城”)就与三木集团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福建云霄圣城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MJT-SC20260106RU-1、SMJT-SC20260106RU-2、SMJT-SC20260106RU-3的《购销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41,065,920.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213,184.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2,000.00元;
  (5)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云霄圣城签订三份《购销合同》(编号:SMJT-SC20260106RU-1、SMJT-SC20260106RU-2、SMJT-SC20260106RU-3),约定云霄圣城向公司购买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的混合物共计2,822.4吨,总价款人民币41,065,920.00元。近期,双方就合同履行事宜产生争议。云霄圣城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本次诉讼的财产保全情况
  近日,云霄圣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金额49,481,104元,如银行资金不足请求查封公司名下不动产。目前,法院已根据云霄圣城申请,作出(2026)闽0622民初1763号《民事裁定书》。
  四、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此前,公司因与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投商贸有限公司、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已有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和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2)。本次冻结系在前述冻结基础上新增的司法冻结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五、本次诉讼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六、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33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1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若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次诉讼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将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及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正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并依法依规应对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传票》;
  2、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闽0622民初1763号);
  3、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闽0622民初1763号);
  4、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26)闽0622民初1763号);
  5、原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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