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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2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注册会计师中,210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92家,收费总额8,338.18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建筑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1)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182.91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贤武 杨贤武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至 2020年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昭军 范昭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26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晓蓉 顾晓蓉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6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1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二、议案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王久芳,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浙江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第十届、十一届浙江省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省、宁波市商会副会长,浙江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职。现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宁波荣安实验中学理事长,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等。 王久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持有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913,500,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王丛玮,男,1987年7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宁波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现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市荣安贤和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第十六届政协委员等。 王丛玮先生持有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6,661,200股,为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之子,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蓝冬海,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九、十届、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蓝冬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3,281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万伟军,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宁波市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宁波市镇海浙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伟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郭站红,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民商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站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2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名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前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2.00及议案3.00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5.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7”,投票简称为“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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