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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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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26-14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经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干部俱乐部内八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6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鑫银大厦25层);邮编:300201;联系电话:022-66223209;联系传真:022-66223300;电子邮箱:eveblue@163.com,联系人:刘娟女士。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7”,投票简称为“津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举、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合理控制薪酬总量,强化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挂钩,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公司正职和副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鼓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树立长期服务思想,防止短期行为;
  (三)坚持按岗位价值与贡献分配,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贡献大小挂钩;
  (四)坚持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挂钩,并建立完善的止付追索机制。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建立并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纳入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其履行职责情况的专门机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应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原因,确保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九条 公司综合行政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及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作为中长期激励收入。本制度所规定的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
  第十一条 基本薪酬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货币体现,主要根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岗位价值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体现保障性。
  第十二条  绩效薪酬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业绩表现的回报,根据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个人年度工作表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节点完成情况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结果核定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薪酬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考核评价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十五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对应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领取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4万元/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
  第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职)基本薪酬的基准值为人民币57.75万元/年,常务副总经理的基本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正职)基本薪酬的90%确定,副总经理的基本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正职)基本薪酬的80%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性质、职级高低、工作量、责任度、贡献度等多重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长期休假的,薪酬支付按《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八条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核定的基本薪酬除以12个月,即为每月基本薪酬发放标准。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具体方式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十九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年报财务数据开展。
  第二十条 公司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天津市统一政策规定,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和比例不超过天津市政策规定的上限。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为全员缴纳企业年金,具体办法见《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缴费比例不超过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离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须待离任审计通过后方能发放其任职时间段的绩效薪酬。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其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对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重大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酌情扣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兼职的,不得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如领取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津贴等其他收入,须经上级股东单位审核,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纳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内控机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绩效考评有效性开展常态化监督,不得超出审议范围发放薪酬,严防通过虚假业绩套取薪酬等违规行为,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与披露薪酬一致。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包括:
  每一位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递延支付安排、止付追索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同时,应披露董事薪酬方案、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薪酬金额。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行政中心负责解释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同时废止。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编号: 2026-13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26年6月11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2026年版)
  为提升津滨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竞争力,倡导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以股东权益为先,吸引、保留、激励人才,调动全员工作激情,奖优罚劣,促进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津滨公司全体员工,不包括佣金制、外派员工、退休返聘以及物业公司员工。
  二、奖励原则
  本着打通层级,上下齐心,打破平均主义,绩高奖高为原则,坚持奖励与经营业绩相挂钩。
  三、奖励办法
  绩效奖励包括两部分,一是基础绩效奖金,二是董事长特别奖励奖金。
  (一)基础绩效奖金
  津滨公司以董事会下发的年度经营任务指标为基准,由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依据指标完成结果核定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基础绩效奖金可发放总额=∑各岗位基础奖金计提额*公司经营考核系数*员工个人考核系数
  1、各岗位基础奖金计提
  依据部门类别、岗位性质、职级高低、工作量、责任度、贡献度等多重因素,以高管0-12个月、中层和员工分别0-7个月的基础月薪为奖金计提宽度,确定各个岗位的基础奖金额。
  2、年度经营任务指标
  每年一季度,董事会依据区域整体经济趋势、持有项目运营情况、新项目拓展进度,确定当年度经营类、管理类等年度经营任务指标下发津滨公司。次年一季度,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依据上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核定津滨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考核系数,每年以此类推。
  董事会下发的经营任务指标可依据津滨公司所辖项目营运情况,并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原则,由津滨公司申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年中可对指标进行合理性修订,以促进津滨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持续健康推进。
  3、公司经营考核系数核定
  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系数,具体分值与系数对应如下:
  ■
  4、员工个人考核系数核定
  以绩效为导向,按劳分配,绩高奖高,充分激发想干、能干、多干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对公司的信心。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在充分考量岗位年度重点难点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的基础之上,实施强制排名(按照A、B、C进行分类,依据考核拉开明显差距),核定相应的员工个人考核系数。
  (二)董事长特别嘉奖
  每年额外提取净利润总额的0.5%-1%作为董事长特别奖励,向为公司经营和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予以嘉奖,此奖项不含在基础奖金额度之内。
  四、奖励的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对全员进行奖励。
  五、其他
  1、在任期内,本办法规定范围内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董事会可酌情扣减其年度奖励。
  2、绩效奖金发放以实际年度任职时间为准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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