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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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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曙江先生,唐先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2)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郑光明先生、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许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郑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沈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唐亚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丁跃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卓炤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58,55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2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8人,代表股份58,45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286,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1,185,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5%。 本议案获得通过,姚曙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何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61%。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唐先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承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尹颂律师、马慧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6 年6月12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副董事长:朱宁先生 非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姚曙江先生、沈博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曙江先生,唐先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郑光明先生、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许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同时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2026年5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郑勇先生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吕文彬先生 副总经理:吴伟先生 副总经理:陈建武先生 副总经理:沈先锋先生 财务总监:唐亚萍女士 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跃东先生、卓炤伊先生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四、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1、郎义广先生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义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6,745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应当履行的股份减持承诺事项。 2、张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对郎义广先生、张俊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郑勇:男,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为父/母子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朱宁先生为甥舅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吕文彬: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冰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鞍钢附企氧气厂技术员、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吕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吴伟:男,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1年加入公司任营销部销售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营销二部部长;2017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股,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陈建武: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2005年至2008年2月任江苏徐州沛县防腐安装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技术员项目生产经理。200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项目总监、项目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项目运营中心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建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股,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沈先锋:男,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电机分厂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设计经理;2021年2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环保低碳技术研究院设计总监兼董事长秘书;2022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9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先锋先生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唐亚萍: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安徽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任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BP;2022年8月至2024年5月,任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7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唐亚萍女士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丁跃东:男,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通过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8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1年11月至2026年2月,任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2026年3月加入公司,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丁跃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8、卓炤伊:男,199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6月至2025年9月,历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2026年1月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卓炤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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