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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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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3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和《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现将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锋。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98,862,4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71人,代表股份3,828,270,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82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2,920,649,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263%;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862人,代表股份907,620,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5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65人,代表股份138,953,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9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304,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0人,代表股份138,648,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6%。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2,19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4%;反对5,866,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2%;弃权205,3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2,270,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5,83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弃权160,4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2,385,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反对5,65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227,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067,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44%;反对5,65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2%;弃权227,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2,219,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9%;反对5,81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弃权237,8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2,42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2%;反对5,60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240,8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103,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04%;反对5,60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2%;弃权240,8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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