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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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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2025年修订)》的要求,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4月公司旗下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 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波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7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9,568,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941%。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5名,其中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5,173,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6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56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39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7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34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1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4,94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9人,代表股份数为24,39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15,755,63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50%;反对11,758,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4%;弃权2,0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9,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2.9250%;反对11,758,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27%;弃权2,0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3%。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16,466,53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7%;反对11,753,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9%;弃权1,3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2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5.3478%;反对11,753,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83%;弃权1,3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38%。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14,201,73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7%;反对14,651,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2%;弃权7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7.6291%;反对14,65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354%;弃权7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54%。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813,768,43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54%;反对14,233,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8%;弃权1,5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54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1524%;反对14,233,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105%;弃权1,5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71%。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814,256,43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42%;反对13,093,2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弃权2,2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029,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7.8156%;反对13,093,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232%;弃权2,2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13%。
  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何瑞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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