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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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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兰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黄圣植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11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72,07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4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总数为169,2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015%;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01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851,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471%。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471,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87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6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4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851,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471%。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0,95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1%;反对52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弃权589,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5,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351%;反对5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94%;弃权589,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5,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55%。
  2、审议通过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0,95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5%;反对52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3%;弃权592,2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7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063%;反对5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46%;弃权592,2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91%。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0,94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5%;反对52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606,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598%;反对5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50%;弃权606,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65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70,96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5%;反对52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2%;弃权583,7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5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561%;反对5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97%;弃权583,7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4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本议案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朱志兰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93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042%;反对54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14%;弃权624,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508%;反对5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55%;弃权624,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就本议案关联股东问泽鸿先生、朱志兰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93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042%;反对56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54%;弃权608,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508%;反对56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21%;弃权608,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71%。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91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2%;反对53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弃权627,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1,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532%;反对5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24%;弃权627,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1,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44%。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90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2%;反对54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弃权626,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9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528%;反对5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29%;弃权626,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88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3%;反对54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0%;弃权646,5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8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640%;反对5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28%;弃权646,5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3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就本议案关联股东朱志兰女士、张勰先生、管佳菲女士、陈磊先生、黄圣植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0,19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31%;反对5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2%;弃权633,5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7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24%;反对5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89%;弃权633,5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8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88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3%;反对52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弃权663,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7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50%;反对5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50%;弃权663,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6,7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良宇、祝佳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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