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39人,代表本次持股计划份额20,559万份,占首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华懋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华懋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本次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0,559万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根据《华懋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华懋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拟提名赵子妍、李云卿、杨鲜红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0,559万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次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华懋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次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次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次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次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确定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处置事宜;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0,559万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