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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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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华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华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兴华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华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华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华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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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司主动投资管理能力的信心,本着与广大投资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于2026年4月24日运用固有资金550万元人民币,申购“兴华景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023173)”。
  公司将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一如既往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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