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号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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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朱红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地点: 会议现场地点为南沙岭南东方酒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安康路二街6号)二楼212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66,816,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52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08,790,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94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8,026,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迪欣、罗园辉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65,79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9%;反对9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54,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1%;反对9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65,804,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反对9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弃权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6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3%;反对9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弃权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65,83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8%;反对9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91,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反对9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465,82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9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86,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0%;反对9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984,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44%;反对9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7%;弃权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5,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2%;反对9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7%;弃权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股份302,382,302股,因此,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且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0,301,686股)、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06,240股)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6,494,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03%;反对9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1%;弃权5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45,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1%;反对9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1%;弃权5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岭南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股份302,382,302股,因此,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且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0,301,686股)、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106,240股)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65,23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8%;反对1,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7%;弃权5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9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反对1,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7%;弃权5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刘涛、文吉进行了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迪欣、罗园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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