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关联交易规则》,基于审慎的原则,公司增加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关联方基础上(以下简称“法定关联方”),新增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认定的关联方(以下新增“财务关联方”)。为方便投资者区分法定关联方和财务关联方,现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以下关联方为法定关联方: ■ 注: 1、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视为同一公司合并列示。 2、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关联交易规则》,基于审慎的原则,公司增加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关联方基础上,新增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认定的关联方。 3、上表中“2026年预计金额”预计区间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至2026年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预计区间非自然年;预计金额统计口径为有合作意向的合同金额总额。 4、上表中“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的统计口径为执行前期合同确认收入金额。 5、上表中“2025年实际发生额”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确认收入金额,统计口径为自然年,与“2026年预计金额”的统计区间不同。 6、上表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