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发出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李懿先生、贺南涛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需对2025年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原保荐代表人李懿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李彬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李懿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贺南涛先生、陈李彬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陈李彬先生简历 陈李彬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路斯股份(832419)IPO、行动教育(605098)IPO、瀚川智能(688022)IPO、爱婴室(603214)IPO、佩蒂股份(300673)IPO、铭普光磁(0029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陈李彬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