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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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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71,634,398股的0.28%,回购价格为2.2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4,877,70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1,634,398股变为769,504,398股。 2、2026年3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4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4、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予以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首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7、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7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370,000股,授予价格2.49元/股。 9、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10、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1、2024年1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授予价格2.49元/股。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28,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80,422,398股的1.12%,回购价格为2.3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20,859,92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0,422,398股变为771,694,398股。 15、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6、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 17、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名,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71,694,398股的0.01%,回购价格为2.3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143,4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1,694,398股变为771,634,398股。 18、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19、202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26,000股。 20、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1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0股。 21、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4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个人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00股。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2.29元/股,并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2、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3、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43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个人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0,000股。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13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8%。 2、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调整为2.29元/股。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9元/股。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3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者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因此,公司回购注销上述4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8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继承人在继承之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4,877,700元及向激励对象支付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13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71,634,398股的0.28%,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9,504,398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XAAA5B001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3月26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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