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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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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7,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新”)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000万元分别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侨盈”)、南昌侨越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越”)、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睿”);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都匀市侨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飞”)。
  调剂后,南昌侨新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4,000万元调减为0万元,利辛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南昌侨越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南昌侨睿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3,500万元调减为2,500万元,南昌侨飞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利辛侨盈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对南昌侨越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对南昌侨睿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对南昌侨飞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因南昌侨新与利辛侨盈、南昌侨越、南昌侨睿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都匀侨盈与南昌侨飞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利辛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922.61万元,对南昌侨越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对南昌侨睿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对南昌侨飞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对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7,000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9,848.38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77,151.62万元。
  利辛侨盈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农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拟向利辛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同时,公司与利辛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南昌侨越、南昌侨睿、南昌侨飞、南昌侨盈因经营发展需要,分别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其中南昌侨越、南昌侨睿、南昌侨飞分别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南昌侨盈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利辛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922.61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对南昌侨越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对南昌侨睿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对南昌侨飞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元;对南昌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0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6,848.38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70,151.62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营业场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向阳路北侧、世纪大道西侧交叉口(利辛农商银行新办公大楼)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王学兵
  4.成立日期:1999年4月1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152302649X
  6.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利辛农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利辛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营业场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69号南昌铜锣湾广场写字楼101-104室、201室、301室、16层至27层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负责人:邱瑞坤
  4.成立日期:2006年5月1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872868220
  6.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兴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兴业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600万元
  2.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子胥大道中段555号
  3.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4.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MA2WP5CQ9L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利辛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利辛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利辛侨盈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二)南昌侨越环保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2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68号C栋科研测试大楼A单元708、709、710号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日期:2022年6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BRCEQY9R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南昌侨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昌侨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南昌侨越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520号办公大楼1908室
  3.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4.成立日期:2021年8月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4MA3AF1NP7L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南昌侨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昌侨睿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南昌侨睿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四)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二经路8号506房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2MA7J4KFQ1Q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南昌侨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昌侨飞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南昌侨飞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五)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260-1号的一楼店铺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日期:2022年8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BXL0DK84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轮胎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南昌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昌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南昌侨盈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利辛侨盈一利辛农商行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综合授信合同》
  (1)授信人: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借款额度2,000万元及借款本金发生的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上述费用),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不超过36个月,借款/债务实际起止日期与保证期间不一致的,以放款借据/用信资料记载为准。
  (7)保证范围:债务人和债权人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二)南昌侨越、南昌侨睿、南昌侨飞、南昌侨盈一兴业银行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越)
  (1)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借款人:南昌侨越环保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睿)
  (1)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借款人: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飞)
  (1)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借款人: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盈)
  (1)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借款人: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债务人:南昌侨越环保有限公司、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昌侨飞环保有限公司、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
  (3)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最高本金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对各债务人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分别为:南昌侨越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南昌侨睿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南昌侨飞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南昌侨盈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根据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保证期间为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根据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的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七、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利辛侨盈、南昌侨越、南昌侨睿、南昌侨飞、南昌侨盈均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7,546.4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2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利辛侨盈)
  2.《最高额保证合同》(利辛侨盈)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越)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睿)
  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飞)
  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南昌侨盈)
  7.《最高额保证合同》(南昌侨越、南昌侨睿、南昌侨飞、南昌侨盈)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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