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3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26年3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
  ●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未预见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6年2月28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形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未预见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