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T2栋1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兴亚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适用A股股东)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5人,赵福全独立董事、肖胜方独立董事、周开荃董事、王亦伟董事、洪素丽董事因有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请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刘春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