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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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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5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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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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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晋巨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0月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356.80万元,担保期限6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0月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4119万元,担保期限3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晋巨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 73,250 万元,其中: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晋能集团”)占 16.72%、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占 18.43%、本公司占 64.85%。股东约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为:晋能集团占 15.48%、巨化集团占 17.62%、本公司占 66.90%。
  按照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担保由本公司和巨化集团提供担保,本公司占担保总额的 82.38%;巨化集团占担保总额的 17.62%。
  2、甘肃巨化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等构成的银团签署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0月公司为甘肃巨化公司提供担保金额7000万元,担保期限12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团组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作为代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作为贷款人)。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批准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2,380万元(担保期限8-12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1,075.6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巨化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亿元。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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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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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1356.8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4119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3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三)被担保人: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12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为甘肃巨化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等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贷款银行、贷款种类的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891.98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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