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倪洁云女士期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大洪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刘大洪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58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7日 至2025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 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5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苏平叶选荣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传真:0753-2232983 电子邮箱:mysd@chinameiyan.com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58 号邮编:514071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有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后即将离任的情况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倪洁云女士期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倪洁云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洁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倪洁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倪洁云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洪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大洪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任职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刘大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 刘大洪,男,中国国籍,无其它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1963年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纪检委员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专家,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创始)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法经济学科博士点首位博士生导师和创始人之一,入选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全省法学教育十位代表人物”。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 截至披露日,刘大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