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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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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5-02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3,537,521股减少至22,654,7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减持前的5.19%降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收到股东中移资本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中移资本因股权管理计划回收部分投资成本,计划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50%的股份。 截至2025年6月6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注:1、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453,095,081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依据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股东中移资本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优刻得 股票代码:6881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12号楼1609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53号甲博瑞琪大厦7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减持)、股份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5年6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股权管理计划回收部分投资成本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优刻得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中移资本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796,4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移资本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82,76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优刻得控制权发生变化。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453,095,081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七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冰 签署日期:2025年6月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冰 签署日期: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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