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2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2024年3月26日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并于2025年3月20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4,800万元,获得收益7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并于2025年3月20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9,360万元,获得收益48.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3、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并于2025年3月20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5,200万元,获得收益5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4、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并于2025年3月20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7,850万元,获得收益13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5、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并于2025年3月20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0,710万元,获得收益78.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6、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并于2025年3月20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4,080万元,获得收益3.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邓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邓文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唐璐女士、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沈松林先生、胡涛先生、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独立董事陈祥贵先生、独立董事李铃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何昌军先生,财务总监汪悦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律师:李伟、钟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