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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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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一1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23人,代表股份281,216,6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1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270,802,2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09%;网络投票的股东316人,代表股份10,414,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0%。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10,483,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6人,代表股份10,414,3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8,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5,4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30%;反对24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8%;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2%。 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发行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4,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9%;反对2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弃权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9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00%;反对2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5%;弃权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6,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3,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01%;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3%。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813,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8%;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80,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77%;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9%;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4%。 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4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25%;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9%。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期限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6,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0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7)担保情况 投票情况:同意280,900,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6,9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19%;反对25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3%;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情况:同意280,909,1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2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6%;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5,8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8%;反对24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8%;弃权6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 表决结果:通过 (9)挂牌转让安排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9%;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0)承销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2%;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9%;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3%。 表决结果:通过 (11)决议有效期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7%;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34%;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807,6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反对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74,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86%;反对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0%;弃权2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4%。 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期限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2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62%;反对2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9%;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表决结果:通过 (7)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表决结果:通过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7%;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34%;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0%。 表决结果:通过 (9)担保情况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9%;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2%;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19%;反对2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6%;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4%。 表决结果:通过 (11)挂牌转让安排 投票情况:同意280,902,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3%;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9,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9%;反对25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8%。 表决结果:通过 (13)承销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14)决议有效期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投票情况:同意280,903,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0,0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1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898,9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0%;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65,6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95%;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7%;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8%。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5,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2,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15%;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5,4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2,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15%;反对23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0,494,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19%;反对24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33,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32%;反对24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0,907,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1%;反对23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74,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5%;反对23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2%;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0,514,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16%;反对2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0%;弃权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53,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14%;反对2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3%;弃权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4%。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倩玉、许沙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一1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10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已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物联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3、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信达皖钢(厦门)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皖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0个月。 4、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北京”)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5、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成都”)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6、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广州”)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7、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上海”)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8、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深圳”)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9、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重庆”)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10、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已与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企业保函》,为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昆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昆明”)向斯泰兰蒂斯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守辉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标签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6,004.57万元,负债总额42,310.59万元,净资产33,693.9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3,295.47万元,利润总额3,589.06万元,净利润3,410.4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9,680.24万元,负债总额83,343.78万元,净资产36,336.4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9,106.64万元,利润总额3,003.29万元,净利润2,625.89万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信达皖钢(厦门)金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浦林路158号205室之十二 法定代表人:石洁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结构销售;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0,735.05万元,负债总额6,717.49万元,净资产24,017.5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2,462.88万元,利润总额2,394.28万元,净利润1,780.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875.92万元,负债总计1,306.69万元,净资产25,529.2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32,423.85万元,利润总额2,081.81万元,净利润1,549.46万元。信达皖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保利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5月8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北路临16号-1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充电桩销售;洗车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939.93万元,负债总额8,349.80万元,净资产-2,409.8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660.56万元,利润总额-673.01万元,净利润-800.3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880.53万元,负债总额7,240.51万元,净资产-2,359.9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342.28万元,利润总额49.90万元,净利润49.90万元。保利北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保利汽车(成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日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皇经楼路296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润滑油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960.75万元,负债总额6,652.56万元,净资产3,308.1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023.43万元,利润总额27.54万元,净利润-83.3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647.74万元,负债总额3,296.09万元,净资产3,351.6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468.02万元,利润总额49.81万元,净利润43.46万元。保利成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保利汽车(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5月3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57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销售;汽车零售;润滑油零售;汽车租赁;润滑油批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援救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20.50万元,负债总额9,313.09万元,净资产-2,392.5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594.36万元,利润总额-774.17万元,净利润-935.4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889.35万元,负债总额8,147.49万元,净资产-2.258.1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766.62万元,利润总额134.45万元,净利润134.45万元。保利广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保利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日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华翔路299号第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二手车经销,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润滑油、润滑脂,汽车租赁,商务咨询,废旧物资回收(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动车维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262.35万元,负债总额10,349.48万元,净资产-87.1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7,977.05万元,利润总额-306.31万元,净利润-292.1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289.98万元,负债总额14,258.00万元,净资产31.9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2,693.55万元,利润总额87.92万元,净利润119.11万元。保利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保利汽车(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安乐社区深南大道11041号嘉进隆前海汽车城B04栋1层-4层、B03-2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项目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二手车销售业务;汽车展示;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润滑脂;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经营售电业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546.45万元,负债总额5,309.19万元,净资产1,237.2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369.30万元,利润总额-1,015.23万元,净利润-977.4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749.29万元,负债总额4,972.04万元,净资产777.2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756.85万元,利润总额-460.01万元,净利润-460.01万元。保利深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保利汽车(重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9日 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号附5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润滑脂、日用百货、服装;货物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清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二手车经纪。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256.60万元,负债总额12,119.75万元,净资产-3,863.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367.91万元,利润总额-915.09万元,净利润-1,048.3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024.06万元,负债总额11,171.96万元,净资产-4,147.9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224.14万元,利润总额-284.75万元,净利润-284.75万元。保利重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保利汽车(昆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6日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前卫西路东段3号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利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863.93万元,负债总额6,822.30万元,净资产-958.3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952.13万元,利润总额-767.03万元,净利润-804.7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550.16万元,负债总额5,805.40万元,净资产-1,255.2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668.07万元,利润总额-296.87万元,净利润-296.87万元。保利昆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信达物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保利北京、保利成都、保利广州、保利上海、保利深圳、保利重庆、保利昆明系保利汽车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皖钢通过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00万元。其中,2024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530,599.4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30%,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489,400.54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627,280.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71%。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一1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注:上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了本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1,108.01万元的影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二〇二四年度业绩亏损主要原因: 1、LED行业需求恢复不如预期,公司产品订单量减少,2024年度,公司光电板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31%,固定成本占比增加。公司持续梳理存量业务,助推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实施降本增效策略。报告期内光电板块业务利润同比减亏。公司将优化产品盈利结构,聚焦高效益领域业务,提升资源整合效率,持续精益生产管理,促进光电板块业务提质增效。 2、面对汽车行业的变革,国内汽车经销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汽车经销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公司在加强营销渠道开拓和成本费用管控的同时,持续提升新能源品牌占比,加速业务转型升级。2024年度,公司新车销售毛利率同比上升,汽车经销板块业务利润同比减亏。公司将顺应行业趋势优化汽车品牌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完善汽车进出口、二手车等生态链业务的布局,多措并举提升经营效益。 3、报告期内,受公开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该部分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产业投资,金融市场周期波动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受宏观环境影响,大宗商品价格震荡,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存货价格下跌、生产设备利用率不足等情形,同时部分业务存在逾期及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基于现有可获取信息计提部分减值损失。前述事项的具体影响需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一步判断和估计。 四、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前述相关事项之进展有待进一步确认,预计损失金额亦有待与年审会计师进一步测算及沟通,最终对业绩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二〇二四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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