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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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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0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借款年利率为3.0%,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标的借款划付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对河南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河南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以及进一步扩大其自身经营能为目的。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在审批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具体执行方案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联盟路中段1号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法定代表人:杨超 实际控制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钢丝绳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河南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出借方(甲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期限:自标的借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利息:年利率3.0% 用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甲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足额支付借款利息以及偿还借款本金等,则乙方构成违约。 如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司法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公证费、电讯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调查费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目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公司有能力控制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全资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河南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强化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深入研发高端索具产品、物探索具、深海系泊索具、工程装备等,夯实公司综合核心技术能力。公司作为河南子公司控股股东,能够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一)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9,5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1、逾期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货币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10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天津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500万元。依据公司与天津研究院签订的《借款合同》,截至目前,天津研究院逾期本金900万元、利息37.01万元、违约金12.75万元,共计949.76万元。 2、财务资助出现到期未偿还的情况及说明 受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天津研究院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根据天津研究院与公司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相关款项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及利息,但因前述原因未能按期偿还该笔款项的本金及利息。 3、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与天津研究院一直保持积极沟通,争取妥善处理上述财务资助逾期事项,督促其尽快偿还借款。天津研究院预计从2025年1月6日开始陆续还款,于2025年1月底、2月底完成全部欠款偿还。 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就天津研究院的违约事宜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 本次财务资助后续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公司与河南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0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和部分资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鉴于公司对河南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将河南公司建设成为专业化、规模化钢丝及钢丝绳产业基地的指导定位,以及促进其业务发展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聘请的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4】第098号、立千评报字【2024】第100号),公司拟以对河南子公司的部分债权3,040.54万元人民币和对部分资产以市场价值1,959.46万元人民币(含税)向河南子公司增资;本次向河南子公司增资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河南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2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3、注册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联盟路中段1号 4、法定代表人:杨超 5、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增资标的资产情况 (一)债权评估情况 1、评估对象:公司应收河南子公司的债权 2、评估范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0,405,361.66元。 3、评估方法:成本法 4、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 5、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应用成本法,于评估基准日,委估债权在债务人持续经营等的假设前提下的评估结论如下: 委估债权账面价值为3,040.54万元,评估价值3,040.54万元,评估无增减变化。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4】第100号)。 (二)资产设备评估情况 1、增资标的资产情况 机器设备包括16台设备,其中有6台设备为新近购置;10台制绳机,购置日期为2011年至2020年,均能正常使用,现存放在被增资单位厂房内,待安装。 2、本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 3、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4、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采用成本法,巨力索具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1,731.79万元,评估价值为1,734.04万元,评估增值2.25万元,增值率为0.13%,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4】第098号)。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对河南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将河南公司建设成为专业化、规模化钢丝及钢丝绳产业基地的指导定位为基础,对内部经营资产的调整,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及经营模式,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五、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4]第098号和立千评报字[2024]第100号)。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0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现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项目建设,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分别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为河南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6,000万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3,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3、注册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联盟路中段1号 4、法定代表人:杨超 5、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洛阳分行签订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不适用 5、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①保证人系独立的法人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许可、证书以及债权人不时要求的其他文件; ②保证人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自愿向债权人清偿因债务人在主合同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形成的债务, 并不因任何指令、 财务状况的改变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清偿责任; ③保证人为单位的,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完全符合保证人有关章程、 内部决定以及股东会、 董事会的决议; ④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人具有充分的投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合同; 7、违约责任 ①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保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构成保证人违约: a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交的任何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九条的声明与承诺中的任何一项被证明为不真实、 不准确、 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b保证人违反前述第十条规定的重大交易和重大事件的披露义务; c保证人资信及财务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清偿能力(包括或有负债)明显减弱, 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可能丧失保证能力; d保证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债权人权益的其他事件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签订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无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不适用 6、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7、保证人承诺: ①保证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③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④保证人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其保持健康、持续、平稳发展。公司本次为河南子公司提供担保,未签署反担保协议,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金额6.3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0%,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为河南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0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8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在本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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