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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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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5-001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22人,代表公司股份1,330,86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7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106,27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421人,代表股份224,589,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18%;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21人,代表公司股份224,589,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18%。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0,305,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25%;
  反对3,45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7%;
  弃权83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0,305,23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25%;反对3,451,21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7%;弃权832,8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26,18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0%;
  反对3,92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6%;
  弃权76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9,904,81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42%;反对3,920,93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8%;弃权763,5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0%。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26,45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1%;
  反对3,533,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5%;
  弃权8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0,172,26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3%;反对3,533,81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5%;弃权883,2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颜丹、王淼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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