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620,0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焕超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振国、刘金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