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耀”)出具的《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变动达到1%告知函》,自2024年11月26日至本公告日,因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3,000股,以及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增加等原因,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持股比例合计变动达到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金沃转债”(债券代码123163)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2024年11月26日以来由76,801,946股增加至81,807,710股。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00,000股,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自2024年11月26日以来由76,101,946股变动至81,107,710股。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2024年11月26日至本公告日,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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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所述,2024年11月26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合计持股比例由7.79%减少至6.69%,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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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沃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93元/股)的130%(即35.009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金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63”,债券简称为“金沃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金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28元/股。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7.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5日(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3、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金沃转债”转股价格由27.08元/股调整为26.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金沃转债”的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金沃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1.0%。
三、本次可能触发“金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93元/股)的130%(即35.009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金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