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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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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3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马玲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简历

  马玲,女,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国营长岭机器厂财务部会计员,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员、财务部室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公司监事张铁、宋晓辉、王爟琪、任蒙、吴修武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服务超过规定的最长审计服务年限,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马玲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马玲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超过规定的最长审计服务年限,现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大厦20层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7)最近一年业务信息:2023年度,中审亚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9,445.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4,454.24万元。2023年度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收费总额6,806.15万元,为4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均已整改完毕。期间,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锋革,200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0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16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4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200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2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降低1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希格玛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超过规定的最长审计服务年限,现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2023年2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14年。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选聘程序,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中审亚太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2024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2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8:30一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4年12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如非本人参会,须在备注中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2024年12月27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21006)。

  传真:0917-36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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