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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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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宗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孙克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于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蕾女士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

  于蕾女士,女,198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毕业于宁波大学获学士学位。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于蕾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李存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克山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克山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克山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孙克山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于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蕾女士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孙克山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

  于蕾女士,女,198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毕业于宁波大学获学士学位。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于蕾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尤尼泰振青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年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9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551.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1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967.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及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建,现任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强,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签署IPO申报审计报告3份。从业期间为两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三家并购重组审计和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继明,现任尤尼泰振青所管理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除下表所列处罚外,未受到其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工作量综合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尤尼泰振青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2、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25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77100;传真号码:021-32579919)。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鸿志

  联系电话:021-32579998

  传真号码:021-32579919

  邮箱:yhz200@yaboo-cn.com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

  2、其他事项:本次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323”

  2、投票简称:雅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在山东省枣庄市召开的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 “反对”、 “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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