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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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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及“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对“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分析,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45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1510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3)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4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天科技”)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募投项目“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无法在原建设周期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意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36,317.54万元已存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11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2.“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流27,453.52万元。

  3.“5G高端通信振荡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 2023年6月30日完成建设要求,已结项,尚余尾款69.18万元待根据已签订的合同支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首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受到公司经营发展、外部严峻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设备购置、原料采购、运输和施工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整体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放缓,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023 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3 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软件购置已完成选型、招标等工作,“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外立面幕墙施工,室外消防、市政给水管道安装等工作。根据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及公司规划,公司决定将以上两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延期方案

  在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拟将“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及“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拟对“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未涉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备案程序,无需进行报备。

  (三)延期的原因

  1.“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在生产能力建设过程中,公司始终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升级,满足日益增长的科技领域技术需求。近年来随着行业技术的迭代升级,公司产品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对部分设备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以确保产品竞争力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随着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特别是国际贸易关系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导致部分进口设备采购难度加大,考虑到投产后仪器设备相关配件购买的可持续性及后期维护工作,公司决定采用国产品牌替代部分进口设备,重新进行寻源、考察、评选、测试等工作;同时为规避风险,针对部分继续合作的进口设备供应商,对其后续合同执行能力进行了更加谨慎和全面的评估。

  上述设备选择和采购计划的调整,影响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截至2024年12月已完成设备选型、招标工作,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目标,本次延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2.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旨在为了实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以及研发规模、未来业务发展和人员引进的需求,为改善研发条件,提升整体研发能力,提高公司产品和业务竞争力,将项目建设成为集公司主营业务及其新拓展业务的研发、服务、交流、孵化于一体的信息技术服务基地。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下游消费市场需求不足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剧,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订单获取的进度,为避免过快投入产能造成资源闲置,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市场总体环境及业务情况,公司控制投资节奏,因而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外立面幕墙施工,室外消防、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完成。正在进行机电工程、建筑内部土建装修和室外道路施工。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再次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梳理及统筹优化,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分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该项目有助于公司推进通信设备和智慧应用产品研发、发展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打造公司创新创业平台,契合公司“立足信息通信领域、深耕数字融合新赛道、打造数字经济增长极”的规划布局。

  (2)公司目前在广州的主要研发服务场所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处于分散状态,影响研发效率和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成后将满足公司关于关键技术研究突破,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等多方面的需求。

  (3)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拥有自有的研发办公场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业务发展提供助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极大的推动了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例如,二十大报告指出,要高度重视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国务院国资委指出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力度等。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为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各大企业向数字经济靠拢的趋势愈发明显,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带动专网通信与智慧应用下游需求提升,AI算力、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通信网络支持提出更稳定、更高效的需求。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所支撑业务面临的行业发展态势良好。

  (3)该项目选址地理位置优越,位于中国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内,有利于公司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对项目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在战略布局、研发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同时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风险保障等方面具有可行性。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对“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支出构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45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1510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年12月2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15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一楼,邮政编码:51031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华

  电话号码:020-84118343     传真号码:020-84119246

  电子邮箱:ir@chinagci.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普天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10310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4”,投票简称为“普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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