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申请视同下一开放日的业务申请。

  2、2024年12月13日起,本基金增设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于2024年12月13日开始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4、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将自2024年12月13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依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Y类基金份额在申购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详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注:1.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依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Y类基金份额在赎回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详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目前仅适用于与本公司旗下指数基金Y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后续转换业务适用范围如有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6.2 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销售机构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的具体办理程序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基金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具体发售时间以及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本基金不保证本金、不保证收益、追求长期收益。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沪深300指数,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清晰约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注册或者备案。该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可以设置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匹配的机制安排,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行为。经与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对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Y类份额代码:022899)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新增份额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方案

  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拟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后续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50%,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25%。三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0%,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5%。三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进行修订,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相关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根据中欧沪深3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需要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4)根据上述变更,对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二、对投资运作和现有客户的影响

  本次申请增加的Y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在费率结构和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上有差别: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管理费和托管费上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Y类基金份额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在投资运作上,新增的Y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将合并运作,对于投资运作无实质不利影响。

  新增Y类基金份额与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不会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现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Y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官网届时的相关公示为准。

  四、 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