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个人养老金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对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法律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且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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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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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365天
1)各销售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制,具体请见相关公告。
2)各销售机构可对Y类基金份额上述申购费实施一定费率优惠或者豁免,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对于持续持有Y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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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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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3日
1、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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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590元人民币。
(2)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博时蛇口产园REIT。
(3)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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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可包括合并净利润和超出合并净利润的其他返还。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以下项目的调整:本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期初现金余额等。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1月1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98,568,199.29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拟分红金额为98,568,199.29元,分红比例为100%。扣减本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金额61,676,867.29元,截至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为36,891,332.00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36,891,332.00元,分红比例为100%,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59元人民币(小数点4位以后的部分舍位)。
4、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