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河源”或“大股东”)持有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约31,56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河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18,193万股(含本次质押),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7.64%,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约28,930.7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12,005万股(含本次解除质押),已累计质押股份数量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1.5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办理部分股份质押融资及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大股东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国际信托”) 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融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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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质押融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刘载望先生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针对前期股份质押融资业务(详见临2023-004、临2024-029号公告)办理了提前还款,并解除了对应的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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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解除质押股份目前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三、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江河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载望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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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源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28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35.75%,占公司总股本的9.96%,对应融资额为2.8亿元;江河源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19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57.64%,占公司总股本的16.06%,对应融资额为4.28亿元。刘载望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5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2.96%,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对应融资额为0.2亿元;刘载望先生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00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41.50%,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对应融资额为2.7亿元。
江河源及刘载望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亦不产生影响。江河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载望先生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现金流、投资收益、公司股份分红等。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