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公司整体规划,综合考量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边制药”)的生产经营现状及其现有产品品种所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结合资产评估结果及市场情况,按照不低于12,029.20万元整的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田边制药24.65%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履行了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备案手续,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远大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远大医药就田边制药24.65%股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2,029.20万元整。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1幢23层1-6号
法定代表人:唐纬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释义
甲方(转让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2.产权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将所持有的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24.65%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零贰拾玖万贰仟元整(¥120,292,000.00元)。
3.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产权转让价款总额人民币12,029.20万元整。按照交易条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3600万元自动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剩余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算。
4.交割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2023年11月30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完成日(转让标的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即为产权转让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乙方承接。
5.权属证明的变更
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转让标的的权属证明变更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尽最大努力促成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并由标的企业董事会出具同意甲方将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的董事会决议,甲方取得前述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且乙方向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以较晚到来的日期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在甲乙双方的配合下,由标的企业完成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的递交。
乙方在未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前,不得将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等设定他项权;乙方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后,方可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6.人员安置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现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7.产权转让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支付。
五、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田边制药24.65%股权,符合公司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该转让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年终审计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