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尔科创生态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B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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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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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席2024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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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席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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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含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非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德国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唐周俊、钟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股东代表以及监事代表等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票人。公司董事长李华刚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部分副总裁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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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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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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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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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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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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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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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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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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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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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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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D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海尔智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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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海尔智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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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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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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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5、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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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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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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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9、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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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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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参会的股东情况,将除去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HCH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imited六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统计为“(持股)5%以下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回避表决情况:不适用。
2、特别决议情况:议案12-19、26、27为特别决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6-12、17、18、26、27均为须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4、根据年度股东会议案二十九的表决结果,监事候选人刘永飞当选为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等内容,公司原监事马颖洁因已退休,自新任监事当选后辞去监事职务。综上,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为刘大林、于淼、刘永飞三人。
三、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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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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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周俊、钟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回购股份拟注销及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D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宜:
(1)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2021年度回购计划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2021年度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54,051,559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授予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和/或D股股份数量的10%的H股和/或D股的权利。若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根据上述授权实施回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和/或D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就上述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6月21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其债权有效性不会受到影响,本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本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同时携带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
收件人:海尔智家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邮政编码:266101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32-8893 1689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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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