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金额:100,000万元。鉴于本次被担保对象滁州亿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经审计)超过70%,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晶光电”)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0万元调剂至滁州亿晶,调剂后公司为常州亿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0,000万元,公司为滁州亿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4.75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21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本次被担保对象滁州亿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经审计)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6、2023-008)。
鉴于本次被担保对象滁州亿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经审计)超过70%,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常州亿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0万元调剂至滁州亿晶,调剂后公司为常州亿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0,000万元,公司为滁州亿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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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滁州亿晶提供796,574,686.00元担保,此担保为单独审议事项,不在本公告所属担保额度范围之内,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及常州亿晶与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全椒农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滁州亿晶于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6年11月21日期间与全椒农商行签订流动借款协议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政务中心6号楼一层101室
3、法定代表人:唐骏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6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产养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滁州亿晶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的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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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亿晶光电、常州亿晶
被担保方:滁州亿晶
债权人:全椒农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授信业务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常州亿晶14.29%股权;常州亿晶持有滁州亿晶53.33%股权,为滁州亿晶控股股东,全椒县嘉辰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辰基金”,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滁州亿晶46.67%股权。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属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方面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除为滁州亿晶与全椒椒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796,574,686.00元担保,剩余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21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10%;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75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28%。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