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集团”)持有公司282,510,7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成集团累计质押27,78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3%,占公司总股本的3.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福成先生、李高生先生、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投资”)累计质押股份170,01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7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7%。
一、前期股份质押的情况
控股股东福成集团持有公司282,510,7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5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前,福成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66,350,000股股份质押给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详情见公告(编号:2022-054)。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成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提前偿还部分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借款,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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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福成集团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如福成集团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